星期六, 8月 01, 2009

租不如買

最近有在逛逛售屋的資訊
所以針對買房屋也有透過一些資訊來增加自己的理解

看到這一篇bbs的文章算是個不錯的觀點

所以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也歡迎討論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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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klce (冰骨頭) 看板: Gossiping

買任何東西都一樣,在下決定購買前都一定要仔細思考分析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需要購買
是不是真的有能力購買、該怎麼購買、去哪裡購買等等不拉不拉的問題(依人而不同)。

我曾經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聽過這麼一段話。

「我住的XX那邊平均租金就要七八千塊起跳,還不含水電車位,所以我還不如不拉不拉…」

我靜靜的坐在一旁聽他分析他自己的購屋理論,從租金、水電、地段、房價上漲等等……
他說了一堆,也分析的頭頭是道,但卻漏掉了一個條件,那就是他要怎麼買?

每個月繳同樣的錢,繳了十幾二十年房子還不一樣是別人的,還不如自己去買。

這是仲介最常拿來慫恿購買者下決定的一句名言,也不能說他錯,只是他漏說了幾句。
你要將房貸壓到跟你的租金同一水準,但你準備了些什麼?
假設你購買的是一棟價值五百萬的房子,你知道你該準備多少的頭期款,
才能夠將每月貸款壓到六七千塊?

在年利率3%、設定廿年的情況下(其他條件忽略),
粗略估計你必須拿出三百九十萬的頭期款才能夠將房貸壓在七千塊上下。
但能拿得出如此頭期款的人,我想也不太可能會去買五百萬的房子。


再來說說兩個我接觸過的例子。

有一對年輕的新婚夫妻,男方為了給女方家長有個安全的保障、
也為了一圓小倆口能夠擁有自己愛巢的夢想,
所以在新婚燕爾之際,他們買下了彼此生命中的第一棟房子。
一棟屬於他們的房子、一份還能負擔的起的貸款,一切看似都很完滿,
但事情卻在三年後起了變化。房子拍掉了、他們離婚了。

為什麼?
因為他們的房子是九成貸、
因為幫他們辦理貸款的仲介沒跟他們說過兩年免還本的
優惠期過後,房貸會從九千多一口氣跳到三萬多。
當然,他們會離婚一定還有其它的問題,
這突如其來壓上的沈重貸款,只不過是他們倆人間的一條導火線,威力十足的導火線。

另一對情況有些相同的夫妻,在頭兩年的優惠期過後,
他們的生活的確是受到了不小的影響,但小倆口依舊咬著牙撐過去了。
在第六年,由於捷運通車,當地的房價開始被哄抬上揚,他們決定將房子脫手賣掉,
然後拿著這筆錢,到郊區一點的地方又再買了一棟房子。
但這次他們選擇不貸款,而是全額買下。
由於地點的關係,這棟房子相對的便宜了許多,
所以在扣掉買屋所花費的一些零用金後,
當初賣屋的錢還有剩下一些零頭。
我沒記錯的話,那時他們才二十八九歲,還沒有小孩。
現在小孩三個(一男兩女),生活很幸福、很美滿。


究竟是買比租好對、還是租比買好對,這沒有一個絕對的定論。
畢竟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別人適用的理論,對你而言不見得也同樣適用。

另外,最後想再囉唆的提醒一點。
十萬交屋
X千塊輕鬆擁有自己的房子
這些云云鬼話千萬不能相信。

下面還有作者針對回應文章的人所提的問題的答覆

1.看完文章 我還是不知道要不要租房子@@~

不要作自己不熟悉的事情。但當你一定要去做時,請先強迫自己去熟悉。
剛剛洗澡洗到一半,才雄雄想起來自己還漏說了一句仲介名言。

這間房子還有好幾票客人在看,你今天不買,明天可能就沒得買了

我回敬那些房仲一句話。
寧可因為買不到而後悔,也不要買了之後再來靠背。

2. 買比租好... 真的不喜歡繳房租,買屋後感覺更是如此

房子是因人而存在的,所以應該是房子去遷就人、而不是人去遷就房子。
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一輩子住在同一個地方,對於這種玩心太重的人來說,
買房子會是一種變相的囚禁。

用租的,不僅可以享受新環境、甚至新家具,等到住悶了或工作異動了,
只要拍拍屁股,隨時可以說走就走,然後再換一個新的環境、繼續享受新的生活。
而且相同的享受『買』跟『租』所要付出的代價相差都是倍數以上,
同樣的環境,租通常只要買的三分之一價錢,就可以換來相同的享受。
而除了租金跟月貸款的差價外,房屋稅、地價稅、房子本身的維修保養費,
這些都是一筆不可少的開銷。
況且,趁著自己年輕多住幾個地方,找出自己真正喜歡的居住地,然後再定居下來,
這樣會不會比較不會因為買到不喜歡的房子而後悔?會不會更能享受自己的人生?
買房子不是唯一的路,而且房子是買來享受的,不是買來綁住自己的。
我還是那句話,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生活喜好,別人覺得好的,不一定就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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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喜歡第二個問題的討論
不過這是作者的觀點
你要不要遊戲人生或是當個飄泊的浪子這是個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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